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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办]我区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将于3月召开
2013-03-03 23:01:07 字号:

会议现场

  2月26日上午,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树林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方案,采取电子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了关于召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3月26日召开,会期1天;会议议题为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议区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

  会议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进行了深入讨论。常委们积极发言,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为报告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提供了参考。对于今后的工作,会议认为:一是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在司法公正、食品安全、医疗救助、文明创建、环保、拆迁、征地等方面开展专题监督行动,增强工作实效,扩大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围绕发挥代表作用,选取有深度、有亮点、有凝聚力的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和丰富代表活动,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搞好服务;三是要进一步科学界定重大事项范畴,提高人大决定决议的质量和水平。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晋武、陈忍冬、严国益、马京沙、罗尔曼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罗玉环,区法院院长刘自军、区检察院检察长凌云,区人大常委会正县级干部李学山、副县级干部张安琪、徐敬先等列席会议。

来源:人大办

作者:罗均

编辑:易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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