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由区食安办牵头,联合区质监分局、卫生局、工商分局、东湖街道、社区等单位对东湖街道范围内的利用自建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
本次联合检查主要检查了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仓储和餐饮经营单位。从检查的情况来看,部分经营单位安全状况比较好,经营执照、许可证、人员健康证都齐全,卫生消毒、食品安全管理比较到位。少数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意识比较差,没有建立索证索票台账、消毒设施没有使用、现场卫生较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观念不够强,联合检查组当场下达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到位。
根据芙蓉区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为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区食安办决定从7月下旬至10月底,开展利用单位和村民自建房屋非法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整治。全办所有工作人员分为三个检查组,每位班子成员带一个组。下一阶段,区食安办将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凡是非法经营或经整改仍不到位的单位,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业的停业、该取缔的取缔,确保我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来源:区食安办
作者:成万泉
编辑:易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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