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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旅厅下发通知:各旅游企业可正常开展省内旅游业务
2020-03-24 14:29:50 字号:

省文旅厅下发通知:各旅游企业可正常开展省内旅游业务

3月23日上午,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关于恢复文化旅游企业部分经营活动的通知(文内简称“通知”),就恢复全省文旅企业部分经营活动有关事宜作出规定,明确各旅游企业可正常开展湖南省内旅游业务。

“通知”明确,各市州文化场所、旅游企业(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恢复本辖区内开放和经营活动的范围和程度,由市州党委、政府按照“分区分级”原则,根据疫情作出安排。

各旅游企业可正常开展湖南省内旅游业务,但是暂不得经营跨省(区、市)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旅游企业可结合季节特点,经营期间着重做好“旅游租车”、地质灾害等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文化旅游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办、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的各项文件要求,大力推行“健康通行码”,妥善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开放工作。(田甜 邬振杰)

来源:新湖南

作者:田甜 邬振杰

编辑:陈佳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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