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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中委托调解涉企买卖合同纠纷 政协委员同心解忧服务营商环境
2024-07-09 17:54:54 字号:

诉中委托调解涉企买卖合同纠纷 政协委员同心解忧服务营商环境

为充分践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指示精神,优化服务营商环境,芙蓉区法院加大涉企纠纷快速化解力度,将适宜调解的涉企合同纠纷委托给芙蓉区“同心解忧”政协委员涉企纠纷调解工作室(以下简称“同心解忧”调解室)进行调解。近日,“同心解忧”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金额近100万元的建设工地钢材买卖合同欠款纠纷,双方企业代表握手言和,各自开启新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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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湖南辉煌钢材贸易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简称辉煌钢材公司)与被告湖南鼎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简称鼎创建筑公司)系长期业务合作单位,经常发生钢材贸易往来。辉煌钢材公司按合同约定向鼎创建筑公司承包建设项目工地供应建筑用钢材,鼎创建筑公司按季度向辉煌钢材公司结算并支付钢材货款。因鼎创建筑公司承包项目的建设单位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导致资金周转不灵,未能如期支付辉煌钢材公司货款近100万元。双方为此几经协商不成,酿成纠纷。辉煌钢材公司于2024年6月中旬起诉至芙蓉区法院,请求裁判。

承办案件的芙蓉区法院祁谷芸法官团队阅卷发现双方是工程建设钢材业务长期合作单位。考虑到通常的判决和执行,一是因法院“案多人少”突出矛盾不能快速化解纠纷,二是可能破坏甚至终结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不利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故因资金周转不灵引发的买卖合同欠款纠纷需快速化解,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诉中委托给“同心解忧”调解室进行调解。

芙蓉区新阶联主席、第六届政协委员、“同心解忧”调解室主任肖宏亲自接受法院的委托承办调解该起纠纷,第一时间阅读案卷了解案情,分析纠纷起因和争议焦点,并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纠纷化解方案。肖主任了解到,双方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矛盾焦点在于付款时间未能达成一致。

6月25日下午,肖主任组织双方代表来到“同心解忧”调解室,从三个维度对双方开展调解劝导:一是调解能节省诉讼成本,提高维权效率;二是调解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合作共赢;三是调解能避免查封冻结,服务营商环境。肖主任建议双方都把问题摊到桌面上,讲出来,共同面对和认真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7月9日,双方经过来回反复沟通,并请示各自企业负责人同意,真诚协商,各退一步,最终就欠款本金、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数额及付款期限等事项全面达成一致意见。

祁谷芸法官安排助理雷婉婷全程支持配合调解工作,指导双方当事人精准签订调解协议,在报请法官审核确认调解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后,及时制作《民事调解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一起本金金额近100万元的涉企买卖合同欠款纠纷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通过诉中委托特邀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避免了诉讼开庭,促进了企业合作,服务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芙蓉区法院

作者:李娉 钟建林

编辑:赵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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